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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高、体验差消费者吐槽房车租赁不规范

发布时间:2019-08-22 18:01  来源:中国网   编辑:许一诺  阅读量:7909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天天315》报道,刘女士近日和先生一起带两个女儿去新疆旅游。考虑孩子年纪小,为了出行方便,她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飞猪在新疆运通旅游专营店租了一辆大通C型房车,价格是每天1600元。7月30日,刘女士和家人到达乌鲁木齐后就直奔这家租车公司取车,不过眼前的这辆房车却让他们有些失望。刘女士说,房车里面的卫生条件让他们大吃一惊。ldquo;酱油瓶、抹布、拖鞋,明显没有搞卫生。被子我以为是别人不要的,没有装箱子,就在地上放着。rdquo;

由于赶着旅行,刘女士只好忍耐,并与对方签订了租车合同。等到刘女士把合同上的内容一一填好并签完字,对方却告诉刘女士,管理公司印章的员工不在,暂时无法在这份合同上盖章,合同也不能给他们。刘女士说:ldquo;合同就应该一式两份,我签完字,你签字。我也是赶着走,就说先给一个复印件,后来还是没有给我。rdquo;

8月6日,刘女士家人在驾驶过程中不小心发生了剐蹭事故。刘女士当即给租车公司的工作人员致电,询问处理办法。关于是否需要立即上报保险,对方当时给刘女士的答复是:ldquo;不急,可以回来后再由公司统一处理。rdquo;

8月8日,刘女士按时还车,并就这处剐蹭与租车公司工作人员协商。刘女士表示,可以上报保险走理赔程序,而由此导致的下一年度保险费用上浮,他们可以适当承担。对方表示同意以后,刘女士和家人就返程离开了。不过随后这位工作人员联系刘女士表示,车辆在报险维修期间将影响正常出租运营,因此需要刘女士支付停运损失费。停运损失费的计价标准,按照刘女士租车时每天1600元的价格计算,对方预计将修理三天,预计需要支付4800元。此外,如果刘女士不选择上报保险,改为直接送修理厂维修,需要另外再支付三处刮蹭的维修费用。双方就是否应该收取停运损失费发生了分歧,刘女士认为按照旺季1600元的价格计算不合理。ldquo;既然第二天已经出租,没有影响运营,没有理由收我1600元一天的费用。rdquo;

记者随后联系到这家租车公司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先生。周先生表示,收取停运损失费是在合同中写明的。

记者:误工费在合同当中写了吗?

周先生:有合同。修车期间,车是不是不能租给其他客人了?她不认可这个钱,一分钱都不愿意给。

对此,刘女士表示,自己至今没有收到盖有租车公司印章的合同。记者查看刘女士出示的这份合同后发现,合同中只有刘女士填写的相关租车信息,连这家租车公司的名称都没有填写。不过在这份合同的ldquo;违约责任rdquo;中,确实写有ldquo;停运损失按日租金标准计算rdquo;的字样。

由于双方就是否应该收取停运损失费争执不下,租车公司暂时扣押了刘女士的10000元车辆租赁押金。与此同时,刘女士也要求在线旅游平台介入调解。

北京君众律师事务所律师芦云认为,租车公司存在合同不规范、实际服务与宣传不符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而停运损失费按照旺季价格收取也不合理,应该由双方协商确定。芦云表示:ldquo;确实造成损失的,应该收,但收的合理性需要结合经营者的合同、收费凭证、履行情况等证明经营者的损失。如果造成损失,该损失是不是1600元一天,要结合那个时候的情况去定,而不能依据现在的价格定,这样法律才会支持。r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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