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外资入股中资银行比例不得超20%
发布时间:2017-06-29 09:44 来源:中国网 编辑:夏冰 阅读量:6411
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4号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自7月28日起实施。指导目录指出,鼓励外商投资的产业包括农林牧渔,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需要提及的是银行方面,要求单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向单个中资商业银行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20%,多个境外金融机构及被其控制或共同控制的关联方作为发起人或战略投资者投资入股比例合计不得超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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