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组艺人获颁“街头艺人证”自律公约确保演出规范
发布时间:2017-06-25 19:25 来源:中国网 编辑:文辉 阅读量:10159
6月25日,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颁发暨自律公约签订仪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316会议室举行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王志明 通讯员 龙晓丽)6月25日,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颁发暨自律公约签订仪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举行,这是深圳第三批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迄今为止,深圳已发放出224张(组)街头艺人证。此次签约仪式由福田区宣传部、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及福田区演艺协会共同主办,福田区演艺协会常务副会长、街头艺人持证上岗管理模式创始人周贞羽为获证艺人颁发了证书。
此次获得证书的艺人包括:表演艺术类17组,视觉艺术类37组,创意工艺类24组。
6月25日,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证颁发暨自律公约签订仪式在福田区莲花街道316会议室举行
为维护基本公共秩序、街头艺人及广大观众的合法权益,颁证仪式上,所有街头艺人均现场签订《市民中心广场街头艺人自律公约》,自觉在规定区域和固定位置活动、严格遵循规定的演艺活动时间、控制自身表演音量、抵制格调低下和淫秽粗俗的表演内容、恪守艺术行为上的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爱护公共卫生,逐步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完善”过渡,最终形成“市民广场市民管、才艺盛宴大家享”的有秩序、有特色、有品位的城市文化景观。任何违反本公约的持证艺人,其他街头艺人均有权进行监督、检举,或报请管理单位取消其抽签派号、入场展演的资格。
福田区街头演艺联盟将对持证上岗、派号限位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定位置、定时间、定类别、定规模,逐一核对入场,维护演艺与公共秩序,劝导不按规定时间、位置活动的街头艺人,管理各种不规范、不文明行为。
周贞羽表示,“让街头艺术成为一种生活方式”的愿景正逐步变成现实,市民中心广场的“街艺空间”已成为市民群众喜爱的公共文化品牌,2017年福田区街头演艺联盟将继续树立创新、协调、开放、服务、共享的自治理念,通过构建街头艺术管理、成长、交流、产业化四个平台,全力打造充满活动的街头艺术生态圈。
【延伸阅读】
2015年,深圳首批68张(组)艺人证发放,分为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创意工艺3大门类,其中表演艺术类11张(组)、视觉艺术类37张(组)、创意工艺类20张(组)。
2016年,发放第二批街头艺人证,共78组。
2017年,78组艺人是深圳第三批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包含表演艺术、视觉艺术和创意工艺3大门类。
其中:(一)表演艺术类17组
1、器乐类7个,其中二胡独奏2个、小提琴独奏1个、箫独奏1个、萨克斯独奏2个、打击乐1个。
2、声乐类10组,其中团体6组(乐队5组、吉他弹唱组合1组)、个人吉他弹唱3个、个人独唱1个。
(二)视觉艺术类37个,其中书法12个、绘画20个、龙凤花鸟字3个、画扇子2个。
(三)创意工艺类24个,均为面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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